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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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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军(1907~1988),原名刘鸿霖,1907年7月3日出生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沈家台镇下碾盘沟村(现锦州市凌海所属大碾乡),笔名有三郎、田军、萧军等。1934年10月创作了著名的《八月的乡村》。《八月的乡村》的出版不但显示了抗日文学的实绩,也奠定了萧军在文坛上的地位。从此,他与萧红成为“东北作家群”的著名代表。抗战爆发后去延安,50年代到北京,专门从事写作,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文革”期间长期遭到关押,1979年平反后重返文坛。“但得能为天下雨,白云原自一身轻。”萧军生前的这两句诗就是这位著名作家的精神写照。

 

 

人物简介:

萧军,清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1907年7月3日,农历5月23日)出生于辽宁省锦州锦县(时称奉天省义县)沈家台镇下碾盘沟村。原名刘鸿霖,曾用名刘吟飞、刘羽捷、刘蔚天、刘毓竹等。笔名除萧军外,还有酡颜三郎、田军等。他的名字与“萧红”相配,合起来是“小小红军”的意思。

个人经历:

1929年,萧军写出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懦......》,以“酡颜三郎”为笔名,发表在当年5月10日沈阳《盛京时报》上。小说愤怒地揭发了军阀残害士兵的暴行。接着萧军又在《盛京时报》上发表了《端阳节》、《鞭痕》、《汽笛声中》、《孤坟的畔》等小说。

1932年初,萧军到了哈尔滨。正式开始文学生涯,也正式成为党的地下组织所领导的革命文艺队伍中的一员。1933年秋天,他和萧红合印了一部短篇小说集《跋涉》。其中收有萧军的《孤雏》、《烛心》、《桃色的线》、《这是常有的事》、《疯人》、《下等人》等六篇小说。

于1934年6月中旬离开了东北故乡,来到关内。在青岛,萧军、萧红一边编辑《青岛晨报》副刊,一边写作。萧军在里写完了他的成名作《八月的乡村》。1935年7月,萧军自费“非法”出版了长篇小说《八月的乡村》,立即轰动了文坛,奠定了萧军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

在艺术上,《八月的乡村》有着鲜明的特色。首先,它以浓郁的乡土色彩强烈地吸引着读者。其次,在人物塑造上,萧军既能准确地把握人物性格牲,作速写的勾勒,又善于精雕细绘,并且常常把二者结合起来加以描写。此外,《八月的乡村》的风格也质朴刚健,充溢着一种不可抑止的力量,可以说是“力”的艺术。这种艺术风格特别体现在对社会生活的概括和开掘方面。

这时期,萧军的创作力极为旺盛。继《八月的乡村》之后,他又出版了短篇小说集《羊》、《江上》,散文集《十月十五日》、《绿叶的故事》,中篇小说《涓涓》等。正是在这样基础上,萧军开始撰写他的长篇巨著《第三代》。从1936年春起,他断断续续写了近二十年,才全部写完。这部巨著以宏大的气魄,全面真实地再现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统治下的东北社会现实。

1940年6月第二次去延安。从这时起,一直到1945年冬末,萧军一直生活和工作在延安。他担任了鲁迅研究会主任干事,“文协”分会的理事,《文艺月报》的编辑,鲁迅艺术文学院的教员等职务。

抗战胜利后,于1946年9月23日重返阔别了十二年的哈尔滨。萧军先后担任了东北大学便迅艺术文学院院长、鲁迅文化出版社社长、《文化报》主编等职务。就在这时,发生了《文化报》与《生活报》论争事件。当时中共中央东北局作出的“关于萧军问题的决定”确认了对萧军的政治迫害。从此萧军便被排斥出文艺界,被湮没了整整三十年。

萧军在极端困难的逆境中写出《五月的矿山》、《吴越春秋史话》以及《第三代》最后部分等大量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即使在十年动乱的年月里,他身陷囹圄也没有放下手中的笔,写出了大量的诗词,近年来又有《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萧红书简辑存注释录》、《萧军近作》等重要著作问世。

萧军解放后所写的这些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不但思想更见深沉,艺术上也是精益求精。近年来,萧军还出版了《萧军近作》、《萧红书简辑存注释录》、《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等著作。这些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不但保存了宝贵的文学史料,而且是非常优美的散文艺术珍品。特别是后两部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名为“注释”,其实是别具一格的艺术品。

粉碎“四人帮”后,党为萧军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重新作了符合历史事实的公正的结论,充分肯定了他“早年投身于民族解放运动,并以自己的文学创作宣传抗日救亡,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卖国政策和独裁统治”的历史功绩,撤消了1948年东北局“萧军关于问题的决定”,推倒了“四人帮”给萧军强加的各种诬陷之词,称赞“萧军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是一位有民族气节的革命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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