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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玲玲

/文学

德布达理

作者:边玲玲[满 族]

  路,在她脚下向两侧延伸。   南侧,这白带子一样的小毛道,拐了几个大弯儿,甩下几个小村落,便伸进了她曾只身住宿过的那个小火车站;北侧,笔直的小路,拐进两座墨绿色的山梁交叉起来形成的沟门,不见了。   走进沟门,掩藏在那山门背后的就是她要去的多林霍洛。霍洛是沟峪的意思,当地人都这么叫。   一个人走路寂寞,但是专注,只要专注总会有新的发现。比如,这路亮晃晃地铺在眼前,没有丝毫的神秘。它把一切都袒露着,坑坑洼洼的路面,大大小小的白色鹅卵石,一丛丛快要爬上路基的灌木丛,上面长满紫红色的尖刺。一年以前就没有发现,和这条小路平行的原来是条干涸的河床。   这里曾经有过一条大河,而且是一条水源充足、水面开阔的大河。不知道从哪年哪月开始,它从地球上消失了,留下的是这条鹅卵石小路。   沟门像老朋友一样敞开着,向她张开手臂,她咧开嘴冲它笑笑。我又来了,没想到吧。对了,只我一个人,那小伙子没来。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心中没有杂念,周围没有杂音,自己和自己交流,自己和自己争论,收获全是自己的,这叫自演自得。   肩膀酸溜溜的。录音机太沉了,不带它又不行。再没有那只大手伸过来了,她只好把那背兜从右肩移到左肩。再从左肩移到右肩上去。   快进沟门的时候,路分岔了,向左侧分支的小岔路,将穿过一片沼泽地,拐进他们去年到过的那个榆木霍洛。榆木霍洛,远远的,隐没在一片黑松林后面,连炊烟也飘不过来,她望着那一串起伏的山影,嘟囔着:   “拉刀赛,老额姆,你们好!不打扰了!”      “喂,把兜子给我。”   就在快进沟门的地方,是他粗声喝道,同时伸过那双救援的大手。自尊心把一切温柔的情绪都破坏了,本想援助人家,表现出来的却是冷冷的。   她推开他的手:   “不用。”   他知道,他在她心目中始终没有地位。   她打来了电话,说是要去东北的最北部。   “去干什么?”   “怎么你一点印象也没有了,记得民间文学这一课你是考了五分的,凌教授给你的五分。”   “……”   “德布达理,去找德布达理!”   “呵?那……是讲义,资料里的……”   “不,你到底去不去?”   “当然……”   他放下电话。这女人,毕业三年了,我们都老了,可她没有变。   “喂,把背兜给我!”   他又一次粗声粗气地命令着,又一次伸过那只大手。   这里再没有路了,路被烂泥污水吞没。这恼人的沼泽地散发着泥土味儿、水草味儿、腥味儿。一脚踩下,泥糊脚面,水也快没膝盖了。拔出一只脚,另一只便深深地陷进去,喘气声越来越粗,汗顺着额头,流过两腮,滴到泥水里。她不再执拗了,把背兜给了他。他先踏上干土地,她竟把手也伸给了他,他拖着她,当她后脚拔出泥水的时候,脚上那只白凉鞋陷在了烂泥里。他们摸了一阵,鞋没捞上来,却溅了一身一脸泥点子。   “算了!”她说。   她用泥水冲了脚,从背兜里取出一双布鞋穿上。她把那另一只凉鞋,也投进了泥水里:   “走!”   “大家都老了,你却一点没变,不达目的不罢休!”   “没变?”   她心中一阵不快。没变意味着什么?岁月的停滞,思想的凝固,今天和昨天一样,明天又和今天一样,今年重复去年,明年又重复今年,重复别人,也重复自己,难道一生只是复制品!可怕的精神衰老,创造力枯竭。      不过是银幕上转瞬即逝的一个镜头,竟给了她那么深刻的启示。也许是一生的转折。   马路边,人行道上,横着一个微笑的蒙娜丽莎。匠人蹲在地上专心作画,脸背着观众。他一头银发,握着画笔的那只手,跳着青筋,全身几乎都要匍伏在那幅复制的世界名画上了。   “像!”   过往行人赞叹着。蒙娜丽莎不见了,银币、金币如雨倾泻,从四面八方,啪啪啪落在那艺人的脚下。   银币、金币在闪光。   还有眼泪,画面模糊了。这是一个艺术家的悲剧。他也许有过丰富的想像和朝气蓬勃的生命力。为了硬币沦落街头,摹仿别人的智慧。一生都是复制品,这就是艺术家的悲剧。   在她给他挂电话的时候,耳边回响的是她自己想像中的德布达理悲壮的旋律。      她固执地要回了背兜,又挎在自己的肩上。他们向着榆木霍洛进发,她皱着眉望着山坡下那片翠绿的草坪和半山腰墨绿的原始森林。他听见了她的喘气声,他很想看看她的眼睛,判断一下那里面有什么,自己该不该在这个时刻向她提问。   她怎么就不问我,为什么到现在还不结婚?   “我……要结婚了!”   “是吗?几时?”   他苦笑了一下,她没有发现,仍然向着那片森林张望,在一片墨绿之中,还闪着白色的光点儿,那是混杂在松林里的白桦树林。   “怎么不问问她是谁?”   “凌教授说,她最后是个悲剧,是吧?”   “谁?”   “德布达理呵,那里面唱的那个女人,应该叫她满族人呢,还是女真人,还是肃慎?”   他哈哈大笑,笑过之后是一段更长时间的沉默,唯有脚步撞击泥土、石块的声音,拖拖沓沓地响着。   我,没有我的德布达理,我去和谁结婚呢?   他的文弱气质,她不喜欢。她把他考试时的答卷和讲义上、笔记上一字不差,都看成是懦弱的表现。   一生中,他也勇敢过一次,那是在教室里只剩下他们两人的时候,他问她:   “你,爱不爱你的丈夫?”   “当然,这还用问!”   她毫不迟疑地回答了他,然后面颊微微地红了。看不透,对这女人他随时都能发现新的让人看不透的东西。女人不该是这样的,可他偏偏喜欢很不协调地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      对于男人可以依赖这一点,她早就不相信了。什么坚实的臂膀,开阔的胸怀,顶天立地的意志,那不过是少女们的情歌罢了。   同样的一条路,别的女人走起来觉得艰难得多。可她还是决定再走一次,而且是一个人走。如果能有一种化装术,可以把自己外表上的女人形迹掩藏起来就好了。在那个旅客寥寥的小火车站,她凭着一件外衣,蒙头睡在冰凉肮脏的长凳上,只露两只大胶鞋和肥裤子,谁也分不清是男人还是女人。   一个人赶路专注,但却清苦。去年来时,还遇到几位挎篮子采山货的小姑娘。今年她竟连只老鹰都没看见。唱支歌吧,让声音陪伴自己。不,尖细的嗓音正是她想掩藏起来的。无际的草坪,古老的河床,神秘的原始森林,苍凉的气氛唤醒了她本能的警觉。   她只有默默地赶路。      残阳染红西天的时分,他们走进了老额姆的三间茅屋。老额姆的儿子,乡文化站站长是一个紫铜色的大汉,不爱笑,也不多话,和人握手的时候却一丝不苟:   “欢迎,我叫拉刀赛。”   他嘴里喷出一股浓烈的酒气,同时脸上现出一种笨拙的羞怯。   不一会儿,这小屋里就挤满了老老少少男男女女,有人叫嚷着:   “拉刀赛,有远客光临要拿出好酒呵。”   在这塞北荒村里对于酒的嗜好,达到了疯狂的程度,一家的喜事也是众人的喜事,一家来了贵客,像家家都有贵客,山民们济济一堂,不狂饮达旦喝得烂醉如泥,总觉得不尽兴。   “来!”   拉刀赛端起了一茶杯酒。   “见面三杯酒,此地的习惯,你要入乡随俗呵!”   说完,他扬起脖子一饮而尽,众人一片喝彩。   他们互相望望,目瞪口呆,那可是茶杯呵。奔波了一天,四肢无力,眼皮发涩,沉重得只想瞌睡,别说三杯酒,只一杯,就立刻出丑了。   他急了:   “这叫什么规矩,这不是硬逼人喝吗?不能这么个喝法。”   一杯酒下肚,那大汉话也多了,脸上的羞怯也不见了,酒精这东西使他眉飞色舞起来:   “不能喝酒,那还叫男人?!在咱们这沟子里,娘儿们都能喝上几杯。”   拉刀赛把满满一杯酒递给母亲。白发老额姆笑咪咪地接过来,冲着客人把杯子一举,然后一扬头,杯子空了。   “喝吧,姑娘,家里没有好饭菜招待你。这蕨菜、鲜蘑、核桃仁、狍子肉,都是山里的野味儿。酒是泡过人参的。”   老额姆说。   “额姆,我们还有工作,今天走了一天,明天……”   她望着那杯子怯怯地说。   “噢,这两位同志是来听德布达理的,那可是一首好歌,悲着呢,好听着呢,是吧,石头心的汉子也能唱出泪来。嘿嘿,得讲个条件,就是这三杯酒,不能为你们二位破例,把它喝下去,那德布达理包在我身上了。”   拉刀赛把胸脯拍得咚咚响。   一种远远飘来的并不清晰、隐隐约约的音响,一种悲壮而且忧郁的古朴旋律,含着东方人的深沉在她耳边响起来——她想像中的德布达理。这时她又看见了那幅惟妙惟肖的蒙娜丽莎,那个匍伏在名著上的匠人……她心一横:   “好,来三杯。”   屋里顿时悄然无声,连哭着要吃奶的孩子也哑然了。   她不知道,她是怎么吞下那淡黄色液体的。人们为她鼓掌,叫好,还有人唱起了歌子,可她什么也听不见,只觉得嗓子被烈酒烧得火燎一般疼痛,她闭着眼睛。不能失信,她颤抖着伸手去摸第二杯。那杯子被人一把夺了过去,是他。在喝下之前,他冲拉刀赛充满敌意地瞪了一眼。她第一次发现,他也是个够味儿的男子汉。   那第三杯,他俩同时伸过手去,拉刀赛制止了他们。拉刀赛用一只手捂住酒杯,另一只手伸出大拇指,冲他们晃晃:   “够朋友,是我们山里人的脾性。这第三杯,我喝了。”   人们吆喝着,又唱又跳,大吃大喝起来。   拉刀赛酒兴正浓,他一手拿肉,一手举杯,在炕沿上盘腿大坐,高谈阔论:   “德布达理,噢,有一年我寻找失散的羊群走过河滩那边的多林霍洛,离这儿有三十里地。金黄的草甸子上,好家伙,黑鸦鸦地坐着一群人,娘儿们,娃儿们,老爷儿们,抽抽嗒嗒地呜咽一片,人群正中一个高土台上坐着那个白胡子阿木吉,嘿,那膛音那个豁亮,胡子一抖,一串颤音送出去,几道山岗也拦不住。那女人……好悲呵……”   紫铜色的脸,在她眼前晃,她拼命挣扎着,想要记下他的每一句话,可是耳边嗡嗡叫,整个身体好像都不是自己的了,她瘫软得想要躺下。那……太丢人,咬咬牙,支撑住。她只记住了“多林霍洛”和“离这儿三十里”。   背后突然有了一个温暖的依靠,那是老额姆的胳膊,老额姆拿来了一个枕头:   “休息吧,姑娘,你满有酒量。”   她躺下了,开始还听见老妈妈在耳边叨叨:   “拉刀赛的老阿玛活着的时候也是一个歌手,比那白胡子出名,唱得漂亮……”      一会儿,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深夜,她被人捅醒,借着窗外射进来的月光,她看清了他那张气呼呼的铁青的脸。   “起来!”   她猛然坐起来。只见南炕北炕,连里外屋的地中间都横七竖八地睡满了人,这些酒后酣睡的人们,在梦中也不安稳,他们放肆地打呼噜,喷发得满屋子都是浑浊的酒气。   他向她身边指了一下,她才发现,和她并排躺着的是敞怀大睡的拉刀赛。   “出来!”   她跟着他,越过躺在脚下的人们,走到院子里,凉风一吹清醒了,只是头还有点痛。他扛了一根木桩放在背风的西房檐下。他们并排靠墙坐着,累呵……难道就这样坐到天亮?一阵酸楚,眼睛潮湿了,她假装打了个呵欠,揉揉眼睛,巧妙地掩饰了女性的弱点。   这里的夏夜凉得很,蚊子,小咬儿,都吃人,她开始打起冷战。   “你把头在我这靠一会儿,明天还要赶路。”   她乖乖地把头放在他的肩上,倒比给他背兜,给他一只手要容易得多。他用一件衣服蒙住了两人的头,既挡风又挡那些凶猛的昆虫。真暖和,真舒服,男人到底比女人有着更坚实的臂膀。      天亮了,两人都醒了,屋里人还在大睡。   “走,我们回去,回家!”   “不……”   “这里人野蛮,原始不开化!我不敢保证我不喝醉,醉了,谁保护你!”   “不……”   她的声音有气无力。他扛起两个人的背兜,一个录音机,大步流星,走上村外的小路。她一声不响地跟在后面。   榆木霍落远了,消失在晨雾、炊烟和鸡鸣声中。   又是来时的那条路,这叫回头路,不是滋味。   突然她站住了,冲他大声嚷:   “不对,你有什么权利让我把头放在你的肩上,你,又不是我丈夫。他们都是好人,并没有伤害我,你看见了吗?他和我之间有一尺多宽的间隔。”   他鼻子哼了一声,脚步迈得更急了。   “你为什么就是文明人,他们为什么就是野蛮人?!”   他不理睬,就因为他是男人,有力气。她气愤了。   “回来,把兜子给我!站住!你……你这暴君!”   他不回头。   说不尽的委屈,她站在路边呜呜地哭起来。在她以往,有谁会想到她这样的女人,会用这种方式哭呵!